消毒劑和衛生用品禁止(zhi)使用、添加抗生(菌)素、抗真菌藥物、激素等物料。衛生部近日在對《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規範》修訂中提(ti)出了上述要求。據悉,修訂的文本已(yi)在衛生部網站公開征求意見。 據介紹,我國(guo)消毒產品生產企業目前存(cun)在問題包括(kuo):企業生產區域偏(pian)小,布局不合理;企業生產物料缺(que)乏規範管理;產品質量控製(zhi)工(gong)作有待進(jin)一步深入和細(xi)化;不同類別產品企業的生產條件規定缺(que)乏指(zhi)導性。 據了解,衛生規範修訂稿在現行《規範》的基礎上新增22條,並對有關條文做(zuo)了修改。修訂稿對企業衛生管理要求有所加強,特別是對直(zhi)接作用於人體、與人體健(jian)康(kang)密切(qie)相關的皮膚黏膜消毒劑、醫療器械用消毒滅菌劑、抗(抑)菌劑等產品的生產環(huan)境(jing)、生產設備、產品檢驗等提(ti)出了嚴格的衛生要求。同時,進(jin)一步完善(shan)產品生產區的衛生要求。針對不同類別消毒產品的特點(dian),分別規定生產區的各(ge)項(xiang)要求。 修訂稿還設專章(zhang)規定了消毒產品生產設備的基本要求,並專門(men)對原材料提(ti)出了質量要求。修訂稿還將每(mei)類消毒產品必(bi)備的生產設備列(lie)表,作為附件供(gong)各(ge)地許可(ke)和日常監督(du)時參考。 |